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用“四大行动”做实农民工法律服务,为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行动。将为农民工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作为常态工作的重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相互融合,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予以容缺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截至目前,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4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是开展“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行动。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深入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全面法律体检,排查梳理合同签订和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个性化、多元化解决方案,帮助广大用工单位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构建和谐用工关系,促进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互利共赢。目前共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2次,涉及企业(项目)21家,涉及农民工1032人。
三是开展“跨省区市异地协作”行动。拟依托人社部门建立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建立驻外省区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满足朝天籍在外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需求。注重与务工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协调农民工在异地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深入朝天籍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项目,在用工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共同维护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微信群法律服务”行动。依托“驻外农民工服务微信群”建立“农民工法律服务微信群”,安排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微信群,通过“1+1+N”服务模式,为在外创业就业的农民工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复工复产政策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通过“四大行动”,织密农民工法律服务网格,实现咨询 “有平台”、遇事“有依靠”、维权“有保障”。让农民工群体随时随地可以享受到普惠、均等、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向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