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肩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抓、抓具体。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化风成俗,抓出习惯。各股室(直属单位)、司法所要迅速行动、切实履责,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发送短信、 QQ群提醒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认真做好党风廉政预防教育工作。
三是组织覆盖全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采取集中谈、个别谈、上门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司法所和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必须谈,局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必须谈,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必须谈。
四是贯彻落实问责查处制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赌博敛财、利用职能职责谋取私利严肃查处,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打击。(区司法局孙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