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全力做好防汛值班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汛期安全。
坚守平安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值班人员做到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和处置,切实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夯实值班主体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原则,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主体责任,督促值班人员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认真负责的值班态度。同时要求干部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险情发生时能拉得出、做得好。
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朝天区司法局汛期值班方案》,按照1名领导干部、2名正式干部的标准配备值班人员。要求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每班在值守期间要对责任区域巡逻和检查,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江河水位变化以及相关的新闻发布等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严格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把紧急信息报送放在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位置,对突发险情、汛情、灾情等重要信息,按照10分钟内电话报告主要领导,2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委、区政府值班和信息机构的要求,突出信息报送时效性。同时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信息收集、处置等业务培训,确保信息报送质量,突出信息有效性。(区司法局赵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