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省高院执行一庭庭长杨桦一行到朝天法院专项督察督导“黑财清底”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召开省法院督察督导广元法院扫黑除恶“黑财清底”工作会。广元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伟,朝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义涛参加。
会上,广元市中院、利州区法院、朝天区法院、昭化区法院分别汇报了开展扫黑除恶“黑财清底”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督察组就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逐一交流,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杨桦庭长对广元两级法院在“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行了肯定。他表示,广元两级法院在“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中政治站位高、工作措施实、攻坚克难意识强,为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
杨桦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思想意识,强化职能分工,为下一步“黑财清底”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二要进一步务实措施,紧紧围绕上级法院“黑财清底”目标,继续攻坚克难,有效推进工作开展,达到专项执行行动预定的标的到位率目标。三要进一步加强内外部协调配合机制,紧紧依靠党委,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优势,进一步强化机构间协调配合,形成执行合力。四要进一步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机制,压实办案责任,逐案分析研究,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朝天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区扫黑办主任,朝天法院分管领导,利州区法院、昭化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