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扫黑除恶的决胜年,区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围绕深挖根治、长效常治目标,扎实推进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将扫黑除恶纳入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和乡镇,以“法律七进”为抓手,送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进乡村、入社区、到企业,同时利用“朝天普法”新媒体推送典型案例、法律知识点等,做到扫黑除恶工作人人知晓、广泛参与。
自查自纠,做到深挖彻查。一是全方位排查系统干部职工,对干部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充当保护伞等进行严格排查。经查,全系统干部职工无涉黑涉恶、没有充当保护伞等情况。二是全覆盖排查监管对象,对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者、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是否涉黑涉恶进行全面摸排,并逐一建立台账。三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针对涉黑涉恶线索复核任务,区司法局安排专人进行再复查、再深挖,做到有黑必打,有恶必除,有恶必尽;以问题为导向,对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建章立制,做到长效常治。一是建立扫黑除恶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股室和司法所根据责任范围按月排查涉黑恶线索,按月报送相关信息。二是建立警示教育机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定期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管理对象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落实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转发了线索举报奖励政策性文件,引导各类人员积极举报涉黑恶线索。四是落实依法代理制度,引导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依法为没有聘请律师的涉黑涉恶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每月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