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启动以来,朝天区法律援助中心陆续接纳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今年9月,法律援助中心新增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
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工作由区司法局安排,工作地点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年限为一年,经费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直接发放,区司法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工作内容主要有接受法律咨询、代写文书、协助办理案件、参与普法宣传和整理案件卷宗等。
到岗后,区法律援助中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志愿者进行培训:一是志愿服务自觉自律。志愿者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不可以志愿即自愿为由浑水摸鱼、对工作敷衍塞责;二是窗口接待有礼有序。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要礼貌接待,耐心解答法律疑问、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来访登记;三是法律法规应知熟知。就《法律援助条例》结合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法律援助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使志愿者对法律援助对象、程序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朝天区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