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作用,区司法局采取三举措加强司法所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司法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以专题学习研讨、专题党课的形式,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二是推进司法所党建规范化。扎实开展司法所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专职和1名兼职人员的要求,加强司法所人员力量。
坚持人民为主体,创新做实新时代群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就地化解决;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建立村民集中学法制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强建优普法阵地。利用城区主干道悬挂法治标语灯笼,编纂了《朝天农村知客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依法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做好刑释人员帮教安置服务工作。
坚持“三治”融合,提升司法所依法治理能力。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形成上下联动的局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发挥好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道德约束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所依法治理水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郭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