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区环保局为民服务公开承诺活动,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畅通环境信访渠道,确保处理率、办结率达100%。
2.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等,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3.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期限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效能,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达100%。
4.抓实生态建设,力争创建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6个、生态家园100户,努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5.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9-8622922,12371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