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在全省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后,朝天区创新推行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激发村(社区)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激情和动力。
实行“3+1”模式,确保考核操作性。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与基本报酬补助直接挂钩,其中从基本报酬补助中拿出30%用于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实行以“第一季度考核、第二季度考核、第三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主要内容的“3+1”考核模式,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不再单独开展。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占比分别为40%和60%。季度考核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包括年度目标考核和民主测评考核,占比分别为60%和40%。
鲜明“3+7”内容,确保考核针对性。村(社区)干部季度考核主要考核三方面内容,即轮流坐班值班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上级交办阶段性工作情况。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七方面内容,即对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公开承诺践诺情况、维稳促和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严格“1+4”程序,确保考核公平性。村(社区)干部季度考核是根据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包括查验目标、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综合评定四大程序,并具体按照“一查一述三评两定”的方式开展。“一查”即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工作任务分工,查验其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述”即村(社区)干部在由全体党员干部和村(居)民(人数达总户数的60%以上)参加的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三评”即村(居)民、村(社区)党员干部和乡镇干部分别对村(社区)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权重分别为40分、30分和30分,并采取红卡(满意)、绿卡(基本满意)和黄卡(不满意)“三种卡片”进行投票,测评主体按照“(红卡数×1+绿卡数×0.85+黄卡数×0.7) ×100÷收回的卡片总数”的公式计算测评分。“两定”即由乡镇党委和社会综合评定最终考核结果。
强化“4+3”运用,确保考核实效性。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90分以上)、合格(75~90分)、基本合格(60~75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比例控制在10%以内,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低于5%。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发放补助、评先树优和岗位调整三方面相结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不仅全额领取绩效补助,而且用扣留其他等次的绩效补助部分给予适当奖励和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全额领取绩效补助;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分别按照绩效补助总额的85%和60%进行发放,并由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坚决予以调整或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