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进村入户、窗口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认证工作的知晓率,及时告知待遇领取人员办理资格认证手续。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入户宣传走访821人(次)。
强化监督更新。将60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印发给各村(居)核对,要求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死亡的人员名单,做好死亡注销登记,杜绝养老金冒领、骗领等情况发生。
强化程序规范。以上门认证、现场认证为主,非现场认证为辅。凡是辖区内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及各村村干根据名单进行认证。针对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由经办人员上门服务;对异地居住的领取人员,采取电话通知,并告知异地人员认证的方法进行认证;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养老金发放,待重新认证后再补发待遇;对经核查已死亡或已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等人员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且对多领冒领的养老金依法进行追缴。截至目前,全镇已完成2167人的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