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成立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深化“林长制”落实,明确各站办所、村(社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属地责任,实行保护区域网格化管理,将野生动物宣传管护纳入全镇护林员职责范围,构建层级分明、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综合运用逢场天、坝坝会、宣传栏、村(社区)广播、村民微信群、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保护知识、物种辨识及禁止行为规定。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违法犯罪线索,凝聚全民参与保护的社会共识。
加大执法巡查,严惩违法行为。由镇林业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林业站、联合执法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农家乐、物流快递点、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全镇24名护林员的前哨作用,对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繁殖地实施高频次、网格化日常巡护,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