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原委如下:
宋某某等人于2020年8月在苏某某承包的山西省平遥县小刘村聚能供热项目工程务工,2020年10月苏某某对该工程进行结算后,支付了部分劳务报酬,旋即就剩余部分给宋某某等人写下了工资欠条,同时承诺会尽快付清。但在那之后,宋某某等人多次向苏某某催要工资,苏某某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近日,宋某某等十余人带着起诉状将包工头苏某某诉至朝天区人民法院,朝天区人民法院了解事情经过后委托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诉前调委会王主任主动联系、实地走访苏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摆事实,讲法律,最终达成一致,苏某某当场兑付了拖欠宋某某等人的工资115050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郭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