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三强化”夯实基础。即:强化组织建设,抓好区、乡镇、(村、社区)“三基”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信访工作相关领导责任制度;强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度。
二是“三完善”形成制度。即:完善首接首办制度、完善三级联动定期排查机制、完善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以制度的刚性要求保障信访工作的常态化运转。
三是“三加强”改进工作。即:加强便民服务,通过打造“阳光信访”,实行信访工作全覆盖,网上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加强法治引导,通过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工作督导,组成2个督导组,对全区12个乡镇及相关部门巡回督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及信访稳定工作。
四是“三注重”凸显效果。即:注重源头预防,主动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注重信息收集研判,及时预警,联动处置;注重个案化解,采取“约谈、人文关怀”等多种方式积极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