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级监管。按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条件建立重点、一般监管企业名录库,对照安全监管“四色”分级标准,对企业进行评估并划分“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台账、“一企一册”。“红色”企业加大检查、执法频次和力度,“蓝色”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并在评先树优方面适当倾斜,目前全区纳入台账分级监管企业152家。
二是项目推进。制定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执法任务按季度落实到责任单位,制定执法检查清单,明确24项监管重点,“项目化”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等手段运用,推进检查与执法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今年来已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1次,查处问题隐患79处,立案调查2起,罚款1.1万元。
三是管服结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安全宣传“五进”等要求,结合执法监管向企业送“安全课”、送“警示片”、送“检查服务”,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今年来已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3次160余人次,为4家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查处并整改问题隐患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