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司法局从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素质、创新队伍管理形式出发,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坚持学习教育经常性。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积极发挥模范遵守作用,狠抓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学习教育。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有力地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
坚持制度建设规范性。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生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岗位履职承诺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机关考勤工作制度》、《机关公务招待用餐管理制度》、《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用制度来规范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坚持政务公开及时性。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在法律服务窗口推行办案质量跟踪制度,当事人通过监督并及时反馈意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违纪违规人员的查处力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变,有效地维护了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
坚持社会监督有效性。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的提拔使用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加强社会监督,一方面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解决群众的法律咨询、意见和投诉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展政风行风监督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通报会,确保政风行风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坚持服务窗口公开性。在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处等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等多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为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