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规定年检范围。本次年检范围是截至2014年3月31日全区预算单位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科学安排步骤时间。本次年检分单位自查和财政检查两个阶段。2014年7月31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彻底清查,摸清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并按时填报单位银行账户年检表、文字资料、电子文档及有关附件。2014年8月底前区财政局在审查各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基础上,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账户设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通过年检或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单位,由区财政局签发《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审核书》。严格提出工作要求。部分区级主管部门还应组织、指导、督促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开展账户清理工作,确保资料填报准确无误;对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能及时纠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不认真自查自纠,敷衍了事,甚至顶风违纪的,财政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