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教科局出台《严禁干部职工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实施办法》,对教科系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规范。
廉洁自律,带头移风易俗。“规定”要求,除婚葬事宜外,其他如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参军、就业、开业庆典等喜庆事宜,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在办理婚、丧事宜中,要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严格控制规模,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及时报告,签订廉洁承诺。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丧葬事宜可先口头报告,事后10日内补办报告手续。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并签订廉政承诺,丧葬事项可在办理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作出报告。
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干部职工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事前不报告或未如实报告违反本规定的,一律按弄虚作假、顶风违纪从严论处。区教科系统致力在移风易俗、建设文明新风上先行一步,努力构建廉洁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