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效能监察,强化执行力。坚持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加强对政务服务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监察力度,继续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项目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同时,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力度。深入开展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健全行政效能投诉机制,规范投诉处理办法,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逐步完善行政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增强监督检查权威。
二抓制度规范,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目标,完善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办公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项目推进等方面提速增效。同时加大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打造“阳光工程”。
三抓督察督办,强化纪律保障。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舆论监督、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合力,认真研究安排监督检查目标任务、阶段性重点,及时组织日常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活动,并加强与发改、审计、检察、环保等部门的配合,做到监督事项联动、知识结构优势互补、审查手段取长补短、技术方法综合利用,实现监督资源融合,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全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