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力度,继续推进“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落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四大举措”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主动服务。主动对接区行业主管部门,开辟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交易服务“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全程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交易服务。
及时服务。各项目交易过程、环节既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流程规定的办理时限,又主动及时跟踪提醒告知相关各方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马上”办结相应交易环节事项,缩短交易时限,降低交易成本,避免违规交易。
精细服务。通过专人负责、主动服务、及时跟进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确保项目交易顺利完成。交易活动完成后,服务对象如有要求,对其办理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手续的程序、时限等进行贴心指导。
跟踪服务。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推行清单式管理,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项目负责人。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交易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