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29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牌等标示标牌,严格落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严格实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定期每日巡查和不定期检查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权限。按照“一证一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取水许可档案。2017年。更换取水许可证4余件,更换2家企业计量设施,受理取水许可审批11件,初审转报上级审批1件,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全面完成县级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确认工作,到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幅度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9。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