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医药费用的控制,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现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双零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规范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全区区直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所使用药品全部纳入网上集中采购,实行零差价销售(保健院除外),并严格控制药品的使用比例,区直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额占业务收入比例控制在44.6%以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区直医疗机构控制在28%以内,乡镇卫生院控制在30%以内。
降低大型检查次数。积极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高大型检查阳性率,确保阳性率不低于70%。同时,将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0天以内。
强化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实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约谈制度。建立药物动态分析制度,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约谈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并将有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每季、半年和一年分别汇总医疗服务和合理用药相关信息,通过网站、报纸、宣传栏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