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蔡邦银在区纪委六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2014年3月7日,根据记录整理)
同志们:
全区“两会”刚刚闭幕后,我们就接着召开区纪委六届四次全会,非常及时,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区委六届七次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在全会第二次大会上,赵铮同志还要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这里,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1月14日,中央纪委召开十八届三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一系列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直面问题,直指要害,出重拳、下猛药、用重典,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宣示了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省委王东明书记强调指出,全省各级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重大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深度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切实打好“预防针”,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努力实现全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上月底召开的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市委马华书记也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王东明书记、马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持之以恒地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2013年是我区发展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面对艰难复杂的形势,我们牢牢把握“加快振兴发展、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这一主题,坚定信心、全力应对,克难攻坚、砥砺奋进,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全区呈现出经济持续增长、民生显著改善、城乡统筹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干群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就是不重视党的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严重失职”理念,以“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区委常委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个加强”,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兴业、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大力强化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保障了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坚持执纪为民,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解决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腐倡廉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坚持不懈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尤其是通过继续狠刹“四股歪风”,重拳整治“庸懒散拖”、“走读”和“中梗阻”现象,推动了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注重源头预防、系统防腐,联动推进“三早”预警、廉政风险防控和廉勤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监督,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通过全区上下特别是纪检监察系统的共同努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我区作风建设工作得到省纪委鞠波常委,省监察厅王景副厅长和市委马华书记,市委常委、市纪委陈泉书记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2013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在全省183个县区中排第十位、全市排第三位;县(区)委书记述职述廉民意测评全市排第一位;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经验在全市交流;机关行政效能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系统的不懈努力和艰辛付出。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实践证明,坚决反对和依法惩治腐败,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应当充分肯定,我区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部分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兢兢业业,勤奋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还没有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些地方、部门消极腐败现象以及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损害或侵害群众利益;一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一些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仍然没得到有效解决等。尤其是从查处的案件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件总量呈现上升态势,2013年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9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立案数与以往有大幅上升。二是查办的案件具有“一高一多一突出”特点。“一高”,即涉及“四风”类案件比重较高,占58%。如,去年我们严肃查处了区畜牧局、朝天镇等单位个别干部上班期间蹲茶楼打麻将,区城管局等单位个别干部顶风请客敛财。“一多”,即涉及乡科级干部人数较多,占30%。如,曾家山景区管委会一名副主任因履职不力,导致老百姓在曾家山景区乱修乱建;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沙河派出所所长和鱼洞乡人武部长因政审把关不严,造成鱼洞乡一涉嫌犯罪青年入伍且被政治退兵。“一突出”,即失职渎职、贪污贿赂、违反政治纪律等重点类案件较为突出,占59%。三是腐败案件大多与作风问题紧密相连。查处的腐败分子往往在工作上目无法纪、自以为是,在经济上私欲膨胀、假公济私,在生活上贪图享乐、骄奢淫逸。以上案例令人警醒,发人深省,造成他们违规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思想滑坡。党的观念淡薄,党性原则丧失,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总开关”出了毛病,人生坐标发生了偏移,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出现了问题,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二是权力失控。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与约束,许多规范权力的制度成了“纸老虎”、“稻草人”,甚至成为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挡箭牌。三是作风失范。未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纪律不严格,公私不分明,谋私利、办私事,行为不检,助长了歪风邪气。四是自律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经常自由散漫,甚至顶风违纪,以身试法。这些问题和现象,归根到底是组织纪律遵守不好、执行不严。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基本方针,创新工作机制,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紧密地联系群众,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更加自觉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近,中央、省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别印发了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这是今后一段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区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部署上来,把《规划》和《办法》的任务要求和刚性约束转化为具体的执行方案,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法治精神,以宪法为上、党章为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具有朝天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着力抓好党风建设,进一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失范是腐败产生的温床。大量案件表明,领导干部腐败总是与作风不正密切相关。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要深入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个加强”,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要求,扎实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继续狠刹“四股歪风”,坚决整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和“中梗阻”等现象,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时,对管理不严、放任纵容,造成本地本部门“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实见效。
(三)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以 “零容忍” 态度惩治腐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遏制腐败最直接有力的手段。干部成长很不容易,我们不愿意看到任何一名干部犯错误、进监狱,但如果压案不查、或者查处不及时、不得力,就会助长腐败滋生,最终贻害干部、贻害事业。区委对腐败问题历来旗帜鲜明,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将功折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明白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突出办案重点,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与民争利的腐败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要严明办案纪律,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措施,推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着力反腐机制创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去。遏制腐败必须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加强权力监督根本靠制度。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起体现廉洁性、具备惩戒力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重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行政审批、财政管理等制度改革,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信息公开、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信访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制度,严肃查处随意变通、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权力监督重点在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要规范“一把手”职责权限,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大力推行“三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和决策终身问责制度,防止特权思想和个人说了算。加强权力监督关键是公开。要强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大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权力在公开中接受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加强权力监督贵在持之以恒。要深化“三大机制”和“五大工程”建设,着力构筑起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式日常监督体系。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勇于接受监督,闻过则喜,有错必纠,使组织和群众监督成为拒腐防变的重要“屏障”。
(五)着力强化责任,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必须抓好的政治任务,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常研究、常部署,常教育、常治理。始终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个亲自”要求,敢抓敢管敢碰硬。从今年开始,区级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区纪委提交述廉报告,试点开展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掌握好政策、策略、方法与步骤,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严格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连带责任,真正发挥责任制的威力。
三、严明纪律,从严要求,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
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点讲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问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严明的组织纪律。一个班子无组织无纪律,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一名干部无组织无纪律,就会游离集体之外。一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总体上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全区班子队伍中,有的单位和负责同志在处理问题时先斩后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班子的成员之间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有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有的干部遇事不报告,规矩意识淡薄,职责意识不强,致使区委、区政府工作被动,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归根到底还是组织纪律遵守不好、执行不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全区上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一)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作为共产党员,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要强化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切实增强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要强化组织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人,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委是起领导核心作用的,作出的每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区各级党组织都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二)切实遵守组织制度。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正确处理发扬党内民主与服从组织纪律的关系,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又要谦虚谨慎、发扬民主,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班子成员既要明确职责分工,又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切实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和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特别是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理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自以为是。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专项落实。
(三)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对党组织的决定,都应该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要认认真真去执行,把言行自觉置于组织管理之中。要正确对待组织和个人的关系,领导干部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员干部要对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不能搞人身依附、拉拉扯扯,不能拉山头、搞小圈子,不能庸俗化、市侩化。
(四)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员必须守组织规矩、受纪律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殊、搞例外。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真抓实管、敢于逗硬,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等行为,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挪用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救灾资金等行为,要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大力支持,强化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检组长在班子内的排名”等方面要求,省委、市委纪委全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相关要求,结合朝天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这里,我代表区委郑重表态,从我做起、从各位常委做起,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守纪律、转变作风、廉洁从政。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独立办案,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尽力保障,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内部监督,强化纪律约束,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职责,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好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在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