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区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明确保险机构经营范围和险种,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抓好宣传发动、保费组织、核灾理赔等工作。
强化政策宣传。利用会议、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方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等宣传,算好经济账,不断提高广大农业生产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区委农工委负责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把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补贴款的及时足额划拨;农业、林业等部门抓好生产组织和情况统计,实施好相关配套政策,牵头协调搞好各行业领域的保险工作。各乡镇积极组织投保,做到应保尽保。各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防灾定损、赔款支付等各项业务。
加强督导考核。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乡镇和各保险承办机构工作的督导力度,按时督查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保险承办机构的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强化保险管理。对宣传不到位、业务不规范、理赔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经办机构,限期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