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天检察院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议,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共6人作为听证员。这是该院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中,首次在办理来信答复方式中引入公开听证制度。
该案由李某某与乔某乙、苏某某邻里纠纷引起,乔某乙、苏某某修建房屋时在其土地上堆放杂物、砍伐林木,并以其房屋存在违章建设要向相关部门举报为由,先后索要3.5万元现金。信访人李某某认为本村村民乔某甲、乔某乙、苏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但公安机关对其三人不予立案,李某某对此结果不服,多次重复信访,同时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该院受理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实地走访了各方当事人,认定该案未达到监督立案的证据条件。
为让李某某认可检察机关的结论,该院决定采取公开听证的形式向李某某宣读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开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娜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相关事实证据,对该案为何未达到监督立案的证据条件进行了详细阐述和释法说理,控告人李某某陈述了控告的主要问题和理由。6名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后,进行了公开评议,最后一致同意该院对乔某甲、乔某乙、苏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不予立案的监督意见。该院苟明刚副检察长针对本案进行了详细释法说理。
一直以来,朝天检察院在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中,更加注重信访答复办理质效,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多元参与评定,增强处理决定的说理性和说服性。通过信访听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既有速度又有温度。
(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