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
自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开展以来,朝天区国资事务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接收总量虽少,仍坚持标准不降、流程不减,以解剖麻雀的态度,按时全面完成移交任务。
迅速相应,主动作为。3月初,《广元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出台后,朝天区积极承担接收主体职责,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转发了实施方案,并逐一对在朝40户国有企业及3户区外需移交企业(除金融企业外)退休人员情况进行前期调查摸底,建立人员台账,明确移交社区、人事档案、社保、医保、组织关系等具体信息。区政府随即组织相关乡镇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部门协同,大力推动。区国资中心、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各明确了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搭建对接联络平台,区委组织部、人事、档案等部门制定了移交工作流程和资料清单,为服务企业移交提供指南,确保移交细致有序。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督办相结合,针对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国资中心发挥企业和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对接,多方协调,打通移交工作的堵点。按照“10月底完成所有移交工作”时间“底线”要求,充分发挥“日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作用,对各企业移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采取“预警提醒”的方式,促进各项工作及时推进。
按期完成,效果明显。截至10月31日,全区共签订移交协议10户(其中:央企3户,省企2户、市企1户、区企2户、外省企业2户),实际移交人员29人(其中移交党员4人),人事档案移交29人(其中区档案馆接收15人,区人社局接收14人),无资产移交情况,人事档案、社会服务关系和党组织关系移交完成率达100%。同时建立了一套集“申请、调查、协议、交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长效机制,方便国有企业妥善处理后续新退休人员的各类移交工作,实现移交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