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7日,按照八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进驻区商务局党组、区行政审批局党组、水磨沟镇党委、朝天镇党委,开展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区委第三、第四巡察组同步对水磨沟镇水磨沟社区党委、朝天镇明月路社区党委开展直接巡察。至此,八届区委第一轮首批巡察对象的进驻工作全面完成。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商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工作动员会)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水磨沟镇党委暨水磨沟社区党委工作动员会)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朝天镇党委暨明月路社区党委工作动员会)
11月29日至12月7日,各被巡察单位先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各巡察组组长在动员会前主持召开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
各巡察组组长强调,本轮巡察是八届区委巡察的“开篇之作”,将围绕“三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高质量完成首轮巡察工作任务。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坚决服从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情况,畅通信访渠道并鼓励支持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发现问题,深入了解,实事求是,扎实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党组织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办公地点,张贴巡察公告,设置联系电话,开通电子邮箱、信访意见箱等信访渠道,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主要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