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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

时间:2016年10月27日 11:23   来源:区网信办   阅读:

本网讯(王莉萍)10月2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到考场进行了巡视。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涵盖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以及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拟任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主任、副主任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参加考试。

此次法律考试是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旨在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人大意识,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推进依法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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