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2月9日,区纪委组织召开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述责述廉工作会,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安排部署,集中检阅纪检工作成效,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彭鸿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纪委《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川纪发〔2016〕8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区60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述责述廉,与会人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测评。
彭鸿充分肯定了全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他要求,要深刻把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两个责任”落实、基层“微腐败”、“为官不为”等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变化,在已经形成的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下,坚持标本兼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清醒认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坚决维护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同时,着手组建一支作风巡察组,聘请一批特邀监察员,来发现解决自身问题。
针对2017年如何履职尽责,彭鸿要求,一要记在心上。要把党章记在心上,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记在心上,把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记在心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记在心上,努力提高社会满意度。二要扛在肩上。要把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区纪委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发挥参与决策、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质询询问和调查研究的职责。三要抓在手上。要结合区纪委全会安排,把一些重点工作抓在手上,做靓“清风明月·廉韵朝天”廉洁文化品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深入治理基层“微腐败”和“中梗阻”, 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四要落实在行动上。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抓落实,围绕区委、区纪委全会安排部署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抓落实,创新破难抓落实,确保言必行、行必果。五要体现在成效上。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做到工作有高度、有亮度、有力度,有温度,有满意度,真正实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肯定、组织认可、社会满意、群众点赞”四个效果。
区纪委常委,不是区纪委常委的区纪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区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专员,片区纪工委干部,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区级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