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
,我区召开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孙玉娟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议安排部署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要求广大城乡居民可到参保地或常住地的乡镇人社所确认1档(180元/人*年)或2档(240元/人*年)缴费档次,且须在12月10日前将保费存入其社保卡(或具有正常提供具有正常存取功能的银行卡)实行代扣代缴。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征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灵活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渠道,进一步提高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知晓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全力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进行网络业务操作培训,讲解相关保险征收知识、优化经办流程,不断提升行业自身能力建设。
全区25个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25个乡镇人社所(含8个社区经办人员)全体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