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工作已正式启动。11月14日,区财政局组织召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会议,传达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并就预算编制有关工作任务进行详细的布置、解读和说明。各乡镇、区级部门分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各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县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全年需求和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一是积极谋划预算工作。积极行动、全力谋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加大对各部门预算编制业务的培训,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及时、完整和全面。二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立足我区经济发展大局,结合我区财力合理安排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支出,遵循“保工资、保民生”的原则编制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保障力。三是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单独编制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强节俭意识,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项目支出中用于日常公用部分严格控制,压缩开支。四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区级部门(单位),各乡镇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采购预算年度内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过程中,要细化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五是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将预算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依法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除涉密内容外的本部门预算和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会上,区财政局预算股工作人员就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相关政策、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口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耐心解答预算单位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