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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收运废机油案件

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0:22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阅读:

废机油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具有毒害性、致癌性,如果由非专业人士、机构进行处置,极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近日,朝天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线索,疑似有车辆非法在甘肃境内沿途收购小型汽修厂废机油,并经我区运往广元市销售。接到举报后,朝天生态环境、公安、运管等单位立即出动,在七盘关收费站将涉嫌车辆当场拦截。    

经查,涉嫌非法收运废机油的陈某,驾驶一辆广元牌照白色货车,车身装有废机油约3.5吨,未取得任何危险废物收运及经营许可,朝天生态环境局立即对陈某涉嫌非法收运的废机油进行了扣押,同时,区运管所对其车辆进行了暂扣。通过系列调查取证,陈某对自己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朝天生态环境局将陈某非法收集所得的废机油全部没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安全转移和处置。同时移交至区运管所对其无危险道路货物运输证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回收、转运、售卖危险废物的行为,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同时,也提醒辖区内的废品站、汽修厂等废机油产生单位,应通过专业单位和渠道回收废机油,禁止将废机油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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