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朝天区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集中宣传。6月4日,朝天区委群工局组织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3个单位在朝天城区人口密集地大中坝农贸市场开展面向群众咨询宣传活动,现场给群众解疑释惑。
二是标语宣传。自5月10日起,朝天区各部门在主城区车站、广场、交通要道等显著位置悬挂《信访条例》宣传条幅;在区行政中心LED大屏及各单位LED屏幕滚动播放了信访宣传标语。
三是会议宣传。各乡镇、村(社区)、区级相关部门利用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坝坝会、“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
四是联动宣传。区级相关部门利用逢场天就行业内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等作了系统宣传,各乡镇在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门口进行广泛宣传、讲解。宣传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答疑解惑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利等。
通过近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群众纷纷表示经过工作人员的详细讲解,掌握了网上信访便捷地操作流程,清楚了通过什么途径、到哪个部门反映诉求,同时也认识到规范信访行为、做到依法逐级理性信访的重要性。
自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以来,朝天区累计悬挂宣传横幅36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召开专题宣传会议39次,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使《信访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文明信访,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营造了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创造和谐稳定朝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