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宗妍 李道群
8月28日,我区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会。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辛俊参加会议。

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各相关部门就医保征缴标准及时限、医保费用征缴方式、征缴流程、缴费信息反馈等工作分别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当前最重要、覆盖面最广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民生工程,医保征收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首要环节、基础性环节,对整个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持续稳健运行,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相关部门务必站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制度可持续、服务人民健康的政治高度、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扎实抓好征收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会议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注重宣传发动。要以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抓好特殊人群参保。全力做好政府资助特殊人群参保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人员名册;要优化工作方式。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征缴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征缴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征缴任务要落实到村组;要严明工作纪律。区税务、医保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根据税务部门推送的缴费数据,及时对乡镇参保缴费情况进行通报,点对点督查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征收任务。
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乡镇医保站负责人,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相关银行机构分管副行长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区税务局、区医保局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