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9月17日电(王军)今(17)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9月18日至27日,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整治“酒驾”、“毒驾”违法行为,这是四川省公安交警“打非治违”统一行动的第五波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这次行动,四川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在“酒驾”、“毒驾”发生的重点时间、地点,加大警力投入,在城市,以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酒驾”、“毒驾”;在农村,依托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确保午后、夜间、凌晨时段不失管、不失控,并组建查处“酒驾”、“毒驾”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专业力量,实施精确打击,并采取异地用警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同时,充分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交警执法站,借助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道路、可疑车辆的毒品缉查工作。
据悉,四川省公安交警还将联合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执勤中发现驾驶人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嗜睡、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乱语、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表现或者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进行“毒驾”抽查检测,并会同禁毒部门规范查处流程,做好拦截车辆、询问驾驶人、现场检测、系统核查、血尿检验、强制措施适用等执法办案环节的衔接工作,依法高效查处“毒驾”。
四川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等信息系统,对本地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对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建议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