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朝天人大网 朝天政府网 朝天政协网 朝天发布 书记信箱 朝天电视台 立法联系点 在线投稿      网络举报
要闻 部门 乡镇
图片 视频 发布
工业 农业 城镇
旅游 投资 商务
民生 管理 安全
政治 生态 网信
文学 书画 音乐
体育 摄影 拍客
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 廉政 理论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政务要闻>>四川要闻>>正文
分享到:

四川:扶贫资金项目启动到完结全程公告公示

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9: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阅读:

公告公示内容

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资金

行业扶贫资金

社会扶贫资金及对应支持的扶贫项目

本报讯(记者 侯冲)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预防扶贫领域腐败,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省脱贫攻坚办近日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这意味着我省全面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根据《办法》,所有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都要进行公告公示,包括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及对应支持的扶贫项目,以解决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社会和群众不知晓、难监督等问题。

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主体包括省级部门、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项目实施单位等,公告公示遵循“主动全面、分级分类、真实及时”三大原则。

《办法》提出,对于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公告分配结果;对于扶贫小额贷款,则要公告对象、用途、额度、利率等;对于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

脱贫攻坚项目从启动、实施到完结,全程都要公告公示。在规划上,《办法》明确,对经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批准实施的脱贫攻坚规划进行公告;乡(镇)、村及时公告扶贫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等。年终,县(市、区)、乡(镇)、村应对本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包括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公告公示如何进行?政府网站是重要载体。省级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市(州)、县(市、区)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信息,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村一级可利用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我省还将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公告公示严禁“拖延症”。《办法》要求,乡(镇)、村及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县级下达资金后10日内,进行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前公示;项目竣工后10日内,进行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后公告。

群众对公告公示内容有疑问的,可向主体单位提出质询,公告公示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我省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推进工作力度不够的,进行通报批评。

上一条:四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总体形成
下一条:四川高校靶向发力抓实"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热门图文
 热点新闻

广元市朝天区融媒体中心  电话:0839-8621937  邮编:628012
举报邮箱:gyctrm@126.com   举报电话:0839-8625602   
蜀ICP备13022682号-1  川公网安备510812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