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主任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的车辆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台账。
强化道宣传教育。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在村主要道路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建立各村道路安全劝导员和劝导点,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兼)职人员;利用村广播,深入宣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
强化安全执法力度。在危险路段、急弯陡坡设立警示标牌和标示;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农用车违法载客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强化责任落实。狠抓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监督制度,把各项工作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身上。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强化督促检查。镇重点工作督导组,在整治行动期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村民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