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区拟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A类由4500元/年/人调整为4680元/年/人;B类由2400元/年/人调整为2580元/年/人;C类由1800元/年/人调整为1980元/年/人,城市低保调整为680元/月/人(实行补差发放)。城市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750元/月/人调整为884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标准650元/月/人不变;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补助标准由480元/月/人调整为500元/月/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就调整事宜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8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朝天区民政局。
电子邮箱:836973136@qq.com
联系电话:0839-8622276
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康福路5号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