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首届“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
评 选 活 动 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
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为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凝聚脱贫攻坚、致富奔康的强大正能量,根据市委、区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市文明委《关于开展首届“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 全面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广文明委〔2016〕8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农村开展首届“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孝敬父母模范,关爱子女模范。
二、评选范围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子女,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孝敬父母模范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明礼诚信,与人为善,邻里和睦,乐于助人;
2.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孝敬父母、善待长辈,满足老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事迹感人至深,体现大义至孝的崇高品德;
3.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周围群众广泛好评。
(二)关爱子女模范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家庭温馨团结;
2.关爱照顾子女,与未成年人子女共同生活,了解子女心灵愿望和精神需求,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3.注重家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家教家训,并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决定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文明办,由李培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16年7月6日
—
7月31日
)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以及宣讲会、学习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条件、评选步骤、参与方式等,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引导广大基层农村群众积极参与。
(二)基层推荐(
2016年8月1日
—
8月25日
)
各行政村、各乡镇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推荐候选人,乡镇、村级评选表彰,要对照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10-15名本级表彰人员,进行分级分类表彰。
8月25日
前,各乡镇向区评选领导小组择优推荐上报孝敬父母模范、关爱子女模范各1名,并提供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认真填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推荐表》。联系人:张皓,联系电话:8621545,QQ:14811378。
(三)评选公示(
2016年9月1日
—
9月10日
)
区评选领导小组对乡镇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并组织各方面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20名区级候选人作为拟表彰人选(孝敬父母模范10人、关爱子女模范10人),并将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报请区委常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区级表彰人员,并从中择选6名优秀同志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市级模范评选表彰。
(四)总结表彰(
2016年9月10日
—12月)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层层评选表扬的方式进行,各行政村、乡镇、区、分别负责本级的评选表彰宣传工作。各行政村、乡镇的评选表彰在
9月10日
之前完成,市上的表彰活动将在重阳节左右进行,区级的表彰,将在“第二届最美朝天人”颁奖晚会上进行。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体联动。开展评选活动, 目的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农村文明新风,全力助推扶贫攻坚工作。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门工作人员,推动活动向纵深开展。“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由区文明委统筹,区委文明办牵头,各乡镇党委、各行政村党支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文明办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查指导。
(二)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各乡镇、行政村对评选出的模范要通过设榜公示、群众会议、文艺展演等方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区级媒体要深入报道传播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面向基层,发动群众。
要把推荐评选宣传的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贫困村倾斜,切实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推荐身边的“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使评选宣传的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四)固化机制,提升实效。要不断健全“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长效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要把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作为“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的鲜活教材,讲群众身边人的故事,树群众身边的英雄,促进农村公民省身修德,自我提升。要加强对“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关爱帮扶,在就业、就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在重大节日对其进行走访慰问,营造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
特此通知
附件:1.“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
朝天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推荐表.doc
广元市朝天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6日
附件1
朝天区首届“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顾 问:蔡邦银 区委书记、文明委主任
伏玉琼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文明委主任
组 长:张大鸿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何开莉 区政府副区长、文明委副主任
成 员:黄维民 区委办副主任
向虎林 区政府办副主任
许明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培鸿 区委文明办主任
刘汉城 区委群工局局长
张 皓 区委文明办副主任
阳绪明 区教科局副局长
王加军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蔡联华 区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罗 彬 区老龄办主任
乔 兰 团区委副书记
陈晓蓉 区妇联副主席
严发杰 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杨 勇 区网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