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国土资朝告(2012)04号
经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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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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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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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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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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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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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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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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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储D-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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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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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06.03m2(58.8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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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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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45%
容 积 率1≤5.5
绿 地 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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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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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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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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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储1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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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镇朝天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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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7m2(16.4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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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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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65%
容 积 率≤1.7
绿 地 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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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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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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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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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2010年34号、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见拍卖文件)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21日11时前到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21日11:00时前,到四川川鑫拍卖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地点设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二楼)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应按照拍卖资料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等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8月21日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8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10时在朝天区蜀道宾馆三楼会议室举行。
七、说明事项
地块成交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内付清,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首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地址: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朝天区政府路43号)
联 系 人: 王齐彬 联系电话: 18981213579
联 系 人: 田 伟 联系电话: 18981237777
查询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