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敏佳)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消息,11月10日起,我市66个住宅项目(含市本级和四县三区)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房屋总证”),正式具备分户登记办理条件。为保障市民不动产合法权益,符合条件的业主可联系开发企业准备材料,按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房屋分户登记(即“不动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须依法登记方可生效;预告登记后,自具备登记条件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失效。业主可通过查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的《住宅项目登记台账》确认所购房屋是否在列,及时启动分户登记申请流程,避免权益受损。
办理分户登记时,买卖双方需共同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总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安置协议、拆迁购房合同)、完税结果材料等。若房屋存在抵押登记(如按揭贷款),还需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到场办理。
为提升办事便捷度,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已为开发企业开通自助延伸服务窗口,业主可携带齐全材料到开发企业延伸点办理登记。需注意的是,涉及离婚析产、增减共有人、法定继承等复杂登记事项,须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办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符合条件的业主请及时办理分户登记,确保顺利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