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因救火牺牲的消防战士吴俊寰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1月20日10时许,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中新村(应为中心村)12组一民房发生火灾,内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威远县大队迅速组织官兵出警开展灭火救援。该大队凉风路中队特勤分队二班班长吴俊寰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中,舍生忘死、勇往直前,深入火场内部搜救被困群众,因民房突然坍塌,不幸被埋压,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批准吴俊寰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吴俊寰同志牺牲后,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元市委市政府及朝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善后工作。(记者 赵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