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创新企业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助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近日,我市研制出台《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激励六条措施(试行)》(下称《措施》),《措施》分别对支持对象、分类建库、培养培训、激励政策、服务保障、考核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措施》明确对五类人才予以支持,具体包括《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中所支持的一二三类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具有985、211全日制本科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某一行业掌握核心技术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五类人才列为政策支持范围,大大放宽和拓宽了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对象的条件和范围,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企业人才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有效地激发企业人才干事创业激情。
为调动国企人才工作积极性,《措施》构建了全方位的经费保障机制。对一至五类人才,提供岗位工作补助,每人每月可分别享受5000、3000、2000、800、500元不等的工作补助;建立薪酬保障制度,对于用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急需专业紧缺人才,可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协商确定薪酬;提供安家补助,对国有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因企业经营确实困难的,可按《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享受一定的安家补助;提供学费资助,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人才参加在职学历和技能提升,对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不超过学费总额的30%给予报销;建立发展基金,鼓励用人企业设立人才发展基金,专项用于人才开发。为确保工作经费得到保障,所发放支持政策中的安家补助和工作补助经费将纳入年度工作预算总额。
《措施》还在住房保障、医疗保健、人文关怀等方面也制定了相应措施予以支持。为保障企业人才激励工作落实落地,主管部门将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对用人企业的考核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表现优秀的企业人才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人才工作滞后、人才流失严重的企业,将对企业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并扣除当年目标责任书中相应分值。
(记者盛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