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天镇居民杨某到区公安分局朝天派出所报警称:其当日上午7时许,骑行一辆共享单车从雪溪洞前往明月大道二段后将一红色塑料袋遗留在单车车篓内,塑料袋内装有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多张银行卡及一些非常重要的票据,请求派出所帮助查找。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查找工作。由于杨某所骑单车停放的地方恰为监控盲区,于是民警根据杨某的记忆和周边的视频监控,对杨某停车路段时间段内路过的所有人员逐一排查。最后发现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女子骑行的一辆共享单车朝大中坝方向去了,车篓内放有一个红色食品袋,疑似为杨某所遗失。于是民警一方面迅速通过监控视频追踪单车去向,一方面发动群众对骑车女子进行辨认,最终民警在大中坝一小吃店门口找到了该辆单车及骑车女子,找回杨某遗失的物品。
当杨某拿到失而复得的各类证件和票据时,对派出所的热情服务予以肯定,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