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安”行动中,区公安分局走进羊木中学、羊木小学、西北乡小学、东溪河小学等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民警要求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积极利用一些集体活动向学生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期间,交警大队与各学校签订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调校长、园长是校园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职责,明确了学校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家长告知、学生使用交通工具和接送学生车辆摸排等工作,规定了学生严禁乘坐农用车、“三无”车辆、超员车上下学。
此次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预防了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共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5份,受教育师生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