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立足职能,坚持以维护稳定大局为主线,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多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六清”总计划和周清单,印发了《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到牵头领导,落实到相关股室(司法所),明确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学习力度,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纳入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内容,同时建立定期学习会机制,每季度组织相关股室及各司法所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反复强调工作重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三是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扫黑除恶纳入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和乡镇,以“法律七进”为抓手,送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进乡村、入社区、到企业,同时利用“朝天普法”新媒体推送典型案例、法律知识点等,做到扫黑除恶工作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目前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30余场次,利用新媒体推送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知识14余次。
四是全面深挖细查,严格排查线索。对干部职工、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者、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是否涉黑涉恶进行全面摸排,并逐一建立台账,同时抓好教育引导工作。组织发动人民调解员深入结合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深入摸排案件是否涉黑涉恶和涉及“保护伞”问题,确保基层和谐稳定。经查,全系统干部职工无涉黑涉恶、没有充当“保护伞”等情况。
五是强化律师管理,规范执业程序。严格按照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管理规定,强化律师依法代理、依法辩护等职能;建立了律师代办涉黑涉恶案件登记册,组织律师培训1次。上半年,根据区法院有关刑事案件辩护要求,依法指派律师援助代理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