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精神疾病患者监护管理工作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村和监护人,确保每名精神病人都得到有效的监护管理。
二是密切配合,全面排查。乡政府、临乡派出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的服药治疗情况、是否有肇事肇祸行为倾向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目前共排查出辖区内精神病患者28名,其中重性精神病人4名。
三是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明确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并督促其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义务,要求村密切关注重症患者的情况,准确掌握重性精神病人现状与活动轨迹,发现肇事肇祸行为及时上报派出所和乡政府。
四是积极协调,搞好服务。积极做好药品发放、对家庭困难的精神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协调相关部门医疗救助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