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乡紧紧围绕村务财务公开、村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阳光村务常态化建设等内容,实现了村两委干部行为规范化、办事流程公开化、决策程序民主化、结果公开透明化。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议”村务。坚持把完善和落实 “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决策和民主管理。同时注重抓好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及时进行公示等环节,确保本村重大事项科学决策,顺应民意。
二是充分利用村监委“监”村务。各村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明确其权力和义务,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照章履职,促使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实现了对村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让村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地制度监管之下,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管。让村务在“阳光”下更阳光。
三是着力推进阳光村务常态化建设“促”村务。村两委经常对“四议两公开”和流程化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定期组织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着力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工作例会制、督查指导制等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全力打造阳光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