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农村贫困家庭缓解看病就医和子女就学方面的特殊困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设立县级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川财办【2016】38号)要求,我区于10月24日设立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和县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设立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的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比如,购买校服、文具用品、校内伙食等费用困难),避免因经济原因导致贫困户家庭子女辍学;设立县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帮助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的与看病就医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比如,未纳入报销的门诊费用,以及转院异地就医未能完全报销的合规费用等),避免因经济原因导致贫困户家庭成员患病得不到及时合理治疗。
基金初设时规模为300万左右,以后每年度根据实际需求予以补充,补助标准为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具体金额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情况及就学需求审定,若遇特殊情况需突破上限的,须经区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