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承载着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使命。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惩治,构建不愿腐、不敢腐的制度,让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真正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审批、划拨、使用全程管理制度, 设立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并完善拨款、记账及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对扶贫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管理。大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把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信息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专项审计,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专款专用。
严格扶贫资金预算与执行。坚持扶贫优先原则,加大区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区财政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扶贫政策,坚决避免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让项目围绕规划定、资金跟着项目走,精确瞄准财政扶贫资金,准确辨别扶贫对象,确保扶贫资金全额用于全区64个贫困村、12582个贫困户、46605 名贫困群众。区财政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扶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和执行,截止10月底,扶贫资金拨付率达95%,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规范资金报账程序。区财政、扶贫移民、以工代赈办联合印发了《朝天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和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涉农资金区级项目主管部门报账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实施报账过程中,区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程序及工作流程,细化了财政扶贫资金实施内容、使用范围及报账应具备的资料凭证,简化了农户补助报账程序,规范了扶贫项目报账凭证材料,缩短了资金报账时间,确保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资金拨付率和报账率,有效规范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有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加强对每个扶贫项目、每笔资金的跟踪监督,让扶贫资金切实发挥效益。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构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媒体舆论等监督体系,对扶贫资金预算、拨付、报账环节认真进行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立严格的追惩机制,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