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我区出台商品住房购房补助政策,普惠区域内购房业主。
2015年6月5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我区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决予以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区房地产市场实际,经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所有在朝天辖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业主实行财政补助,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为120元/平方米;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70元/平方米,所需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审核把关,区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补贴到户。